2018年5月15至18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周永华科长一行4人到桂林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同时对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5月16日上午,为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修订意见,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桂林市中医医院、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等9家医疗机构的分管放射工作的院领导及放射科主任到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四楼小会议室召开调研会议,会议中各医疗机构的领导及专家,结合我市放射防护的现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修订提出宝贵建议。下午,区、市两级卫生监督员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放射科、核医学、放射治疗科进行放射防护实地调研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
17日检查组一行对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桂林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座谈、查验职业病诊断及健康体检相关资质资料、调阅相关检查资料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组就医疗文书规范签署、职业性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及职业病诊断报告的书写提出宝贵意见。
此次通过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职业病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对职业病卫生与放射防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放射防护专项工作也得到了国家卫健委有关领导的肯定。我们要按照国家卫健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抓住机遇,加强对我市放射防护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意识,提高对职业病诊断及健康体检能力,努力开创我市职业病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
图为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周永华科长在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DR室现场指导放射防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