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10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伍林柏书记一行共8名卫生监督员对灌阳县人民医院、灌阳县中医医院、灌阳县妇幼保健院3家医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分为依法执业、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4个组,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门诊诊室、妇产科、放射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B超室、药房、医疗废物暂存点及废水处置点等科室,检查采取现场查验、调取医学相关文书的方式,对县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发现3家医院分别存在如下问题:超出核准登记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防护规范化建设要求的13类档案、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校验、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及使用者的使用记录、未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
通过此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推进桂林市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生育 “两非”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