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工作要求,督导检查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履行艾滋病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覆盖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17年9月14日-15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荔浦县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宣传画和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的张贴摆放情况,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情况,以及住宿场所、娱乐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摆放有安全套或者设置有安全套发放、售卖设施。同时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情况,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情况。
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住宿场所的从业人员能够掌握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客房内或前台放置了安全套并有艾滋病防治的相关宣传小册子。但是一部分小旅店存在未在前台放置安全套使用提醒台卡,也未在房间内放置有安全套;有些娱乐场所和住宿场所没有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艾滋病防治宣传的氛围不够浓。监督员对于未按规定摆放安全套的住宿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向住宿场所经营人员讲解了艾滋病防治宣传的重要意义,要求各住宿场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安全套发放、使用及登记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提高艾滋病防治知晓率。此次督查,市所和县所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人,共检查旅店6家、生活美容店和美发店各4家,卡拉OK厅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市所还查阅了县所防艾卫生监督工作档案资料,对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同时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移交给县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监督员在理发店检查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情况
市所将督查情况向荔浦县所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