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广大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2017年7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吴玉萍科长一行三人与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监督员联合对灵川县、永福县开展二次供水设施专项督查。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宾馆、居民住宅区等可能使用二次供水的单位,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以及水质检测等进行了检查,并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督查组对这两个县的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反馈,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进意见。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两县的监督所对二次供水单位依据督察意见指导其整改完善。
通过督查,让县级卫生监督部门更好的理解“二次供水”的定义,提高对二次供水卫生隐患的认识。为下一步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具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