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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兴安、资源两县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卫生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覃潘庆/文 林雪莹/摄     关注度:5084

2016年12月19-22日,桂林市卫生监督所刘卫东副所长一行7人和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兴安、资源两县的公立医院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共检查了5家医院,检查组从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情况、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入手,采取分组检查、集中反馈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妇科、产科、放射科、骨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B超室、药房、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置点等。从检查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少数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单独开展诊疗活动或出具医学影像报告;二、引产手术未查验身份信息或者相关疾病诊断证明;三、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未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四、放射防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受检者的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不全,普遍缺少儿童专用防护用品,放射科医师在检查过程中未指导受检者使用放射防护用品;五、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混放,医疗废物暂存点达不到“防渗漏、防鼠、防蚊蝇蟑螂”要求。检查组对5家医院存在的问题均进行了现场反馈,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