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至23日,市卫计委党组成员李钟江、综合监督科长张刚胜、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赵玉林、监督六科科长向延福、科员石安娟等五人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市区、全州县、阳朔县共8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1、生产所用洗涤剂是否符合标准;2、包装膜是否为食品专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生产用水是否符合GB5749的要求;4、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5、是否建立自检实验室,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6、是否建立洗涤剂、消毒剂、包装膜的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进货索证和验收台账。
从督查结果来看,生产企业所用洗涤剂、包装膜、消毒剂、生产用水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只有桂林市餐具消毒中心设有自检实验室,其余7家都未设自检实验室,均未配备检验人员。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督促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落实自检实验室的建设和检验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