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覃杰副科长一行4人与桂林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开展了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两家医院的妇科门诊、妇科住院病房、产科住院病房、计划生育手术室、B超室。两家医院在给患者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之前,均能查验患者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或产前诊断证明),未发现有利用超声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情况。
此外,检查组还检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夫精人工受精室,查看了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代孕现象。
检查发现两家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登记和使用登记均不完善,终止妊娠药品与其他药品混放。检查组对两家医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两家医院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区、市两级卫生监督所。